本报讯(雍剑波)近日,邻水县法院在司法大拜年活动中,通过全国执行案件管理网站共纳入失信人15人,有效树立执行公信力,助推诚信、和谐有序的法治社会建设。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六类人名单,即: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具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通俗叫法是“失信者黑名单”。
此次曝光通过全国统一的名单库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并予以曝光的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以及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等。
邻水县法院执行局已与金融机构就定向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等相关工作达成了一致,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由这些金融机构在贷款和发放信用卡等事项上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相应的控制和限制措施。今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这一举措更进一步扩大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运用范围,使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受到更为严厉的制裁。
为力破执行难题,利用司法大拜年为契机,邻水县人民法院对曝光的15名失信被执行人实行强制财产申报,依法采取拘传、搜查、拘留14人次,有2名外出下落不明10年的被执行人主动到执行局兑付了执行款。
通过对失信被执行人依法进行惩戒,打击了一批久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的嚣张气焰,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