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四川法治研究网!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一线传真 | 社会与法 | 最新法规 | 领导访谈 | 理论调研 | 公安 | 法院 | 检察 | 教育 | 卫生 | 国土
最新资讯 | 大案要案 | 案例评析 | 深度追踪 | 专题展示 | 司法 | 监狱 | 交警 | 税务 | 水电 | 乡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院
 
南充市顺庆区法院规范执行案款支付管理
时间:2016-02-23 11:03:11  来源:

 

本网讯(魏川力)近日,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出台规定,规范执行案款支付管理,要求在案款到帐后15日内支付给案件当事人。该项规定出台后,将使法院执行案款的支付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的规范,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顺庆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人民法院的执行过程中,执行案款的支付管理工作一直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很多案件当事人因为执行案款到帐后,却迟迟未能领到案款,而引发诸多矛盾,也存在廉政风险。顺庆区法院决定在2016年的执行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的支付管理制度,要求案件承办人在执行案款到帐后,除案外人与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款提出异议正在审查处理中、其他法院就执行款发生争议正在协调处理中、其他法院因其他案要求协助执行或参与分配正在审查中、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因再审程序已裁定中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是另案被执行人且未清偿债务的、其他依法应当停止或暂缓支付的情形以外,应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案件当事人前来领取。
 
四川法治研究网:版权所有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部分转载于网络,信息作为参考。本站不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