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3月8日,为加强法制宣传,促进和谐邻里关系,大英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到河边镇落泉村巡回审判,对被告人肖某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黄某甲犯包庇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送法下乡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肖某某、黄某甲夫妇与同村村民黄某乙、杨某某夫妇之间多年来因屋基归属问题发生矛盾。案发当日,肖某某因一时意气将杀虫剂倒入了黄某乙与梁某某两家共用的水井中。黄某甲在民警调查时对其妻子进行包庇,作假证并意图陷害他人,二人分别构成了投放危险物质罪、包庇罪。
审判长进行当庭宣判:虽被告人肖某某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对社会危害性较大,但鉴于其因相邻纠纷而产生犯意,进而实施犯罪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被告人黄某甲因为包庇妻子犯罪行为,后认识到错误,二被告人均认罪悔罪,并受到深刻教育。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决定对被告人肖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对被告人黄某甲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二被告人对判决结果认罪伏法,表示愿意接受监管。审判长通过认定审理查明事实,对二被告人及旁听群众进行了释法,对被告人的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危害性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告诫被告人及旁听群众邻里矛盾应当妥善处理,不可因一时意气触犯法律悔恨终身。十多名村民参与了庭审旁听,对该类犯罪行为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对处理邻里矛盾有了更进一步的理性思考。(大英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