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杨杰)近日,南江法院执行局快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到位义务款11万元,案件的快速执结赢得了申请执行人高度称赞。
2011年8月,被执行人李某夫妇向申请执行人齐某某借款30万元,被执行人岳某某以自住的房屋一套提供担保,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期间,被执行人李某夫妇未按约定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后亦不还款,杳无音讯,申请执行人多次催收借款均联系不到李某夫妇,遂于2014年6月向南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后,李某夫妇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万般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了执行。经执行法官调解,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岳某某达成和解协议,由岳某某承担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岳某某在给付了第一笔义务款后就不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找到被执行人岳某某讨要无果。2016年2月,申请执行人再次向南江法院执行局递交了执行申请。
案件承办人梁鹏在接手案件后,认真梳理了案件材料,对被执行人李某夫妇、岳某某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并通过银行查明冻结了李某妻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市金马镇支行账户上的11万元存款,为了保证该笔义务款尽快执行到位,梁鹏一行第一时间奔赴成都扣款。但扣划该笔义务款并不顺利,李某妻子称冻结的11万将用于丈夫治病,不能被扣走。梁鹏一行又通过银行、医院、亲友等多角度调查取证,证实了李某妻子所述不实,并释法明理希望李某夫妇积极配合执行,主动履行义务。最终,李某夫妇同意扣款,并与齐某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制定了具体的还款计划,案件最终在短短半月时间快速执结。
申请执行人齐某某在收到执行义务款时,对南江法院执行工作效率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赠送锦旗为法院执行工作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