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贾友国 杨杰)近日,南江县法院沙河法庭进校园开庭审理了一起发生在校园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参加旁听的家长代表、教师代表以案学法。
本案原告邓某诉称在校期间与岳某发生冲突,岳某将自己推倒在地受伤,受伤后学校未将自己及时送院治疗,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要求学校及岳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后,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教师和家长对本次庭审进校园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均认为本次活动受益颇多,并希望有更多机会面对面学习法律知识。学校负责人参加旁听后说:“这起发生在校园内的普通侵权案件,给学校敲响了警钟,让学校对自身职责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也必将促使学校进一步履行好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职责”。家长代表参加旁听后说:“以前我们家长认为孩子到了学校,家长的监护职责就转移到了学校,学校就该履行监护人职责,旁听了这起案件后,感触很深,家长应注重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从而让孩子健康安全的成长”。
此次庭审是法制进校园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进一步增强学校、家长、学生的法律观念和法制意识。通过以案说法,用发生在身边的小案例引导社会公众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共同为未成年学生的成长构筑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