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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起纠纷 法官调解挽亲情
时间:2016-05-26 11:06:59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韩雪近日,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横山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经办案法官深入细致地做调解,解决了田某的养老问题并挽回了老人和三个子女的亲情。
原告田某甲早年丧妻,夫妻二人共育有四个子女,其中次女已去世。1994年,原告与子女协商决定由其次子田某乙负责赡养,其长子即被告田某丙未尽赡养义务。现原告田某甲年事已高且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田某乙生活拮据,原告为有利于家庭和睦遂要求到养老中心养老,但被告田某丙拒绝支付养老费用。无赖之下,原告田某甲起诉来安居法院要求被告田某丙承担赡养义务。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陈文决定通过做原告子女的思想工作争取调解结案。法官从情理和法理入手,向其释明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并特别指出“常回家看看”已写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子女应多看望照顾老人。原告的三个子女回想起父母含辛茹苦地将自己养大,意识到不能因为赡养费分摊问题影响到家庭和睦。原告的两个儿子主动要求承担父亲前往横山镇敬老院托养的相关费用,其女儿也表示会经常去往养老中心探望、照顾老人。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还消除了老人和子女之间的隔阂使亲情得已回归,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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