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佳奇)近日,巴中市巴州区公安分局将被执行人王某成抓获,排除其亲属阻挠将其移交巴州区法院,随后,法院依法对王某成宣布司法拘留并处以罚款。慑于法律的威严,王某成及其亲属积极筹措资金,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5月18日,王某成按和解协议一次性履行14.5万元的赔偿义务,从而使长达近10年的纠纷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王某成是一起义务帮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被执行人,与申请人王某林系邻居关系。2007年5月26日,王某林在被执行人王某成的承包田里干活时受伤致二级伤残,双方通过法院调解就伤残问题达成了协议,由王某成向王某林赔偿37000元。后,王某林因续治费及护理费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公开审理,依法判决由王某成支付王某林后续治疗费及护理费15万余元。接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为躲避执行,被执行人王某成携全家外出,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到其住所地,均未找到其本人,又未查询到其存款、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困境。
巴州区法院经过多方摸底排查,认为王某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遂启动联动执行机制,依法对王某成作出司法拘留决定,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通知》,向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发出协助查控通知书。5月12日,巴州区公安局将被执行人王某成抓获。今年以来,巴州区法院大力加强与公安等单位的协作配合,积极落实联动执行举措,重拳打击规避执行的“老赖”。1至5月,共执结相关案件39件,执结标的额1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