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阆法宣)近日,阆中法院执行局局长马受阆中农村商业银行之邀为其举办了一场涉金融案件执行的法律知识讲座。此次讲座的主要内容包括执行法院的管辖问题、申请执行的期限、执行申请材料内容、执行风险须知等。
在讲座过程中,马德春结合具体案例生动形象地为大家讲解了执行相关的法律知识。
“申请人根据发生法律效力的执行依据提出财产部分的执行,必须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且要从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及时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如果超过两年时效,申请人的债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法院就无权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在执行风险上,马德春还特别提醒,“在当前‘执行难’的大背景下,申请人一方要积极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积极配合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果被执行人暂时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法院可以依职权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一旦被执行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同时这也提醒债权人在与债务人发生债权关系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债务人履行义务的能力,尽量把债权风险控制到最小”。
讲座结束后,农村商业银行的领导和职工对法院上门的法律服务给予好评,并希望法院能不定期为他们提供类似的法律大餐,帮助他们提升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和企业员工的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