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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因拆迁补偿款亲姐妹关系决裂 女法官巧言调解化纠纷
时间:2016-06-14 10:43:45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吴小容)近日,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亲姐妹间买卖合同纠纷案,并促使当事人当庭履行了部分调解内容。
原告刘某甲与被告刘某乙系亲姐妹,双方因家庭原因导致关系决裂、形同陌路。2015年9月,双方签订了一份房屋补偿分割协议。协议约定,被告刘某乙自愿将其所有的房屋卖给原告刘某甲,后该房屋因政府统建被拆迁,刘某乙自愿由刘某甲分得拆迁补偿款512345元的333000元。协议签订后,南充市嘉陵区经营城市管理局向被告支付了拆迁补偿款256172.5元,但被告一直未履行协议内容,故原告诉至嘉陵法院要求被告立即支付拆迁补偿款333000元。
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原、被告是亲姐妹,虽双方现关系很僵,一见面就互相对骂,但承办法官还是从亲情角度,不断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力争调解结案,在法官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后,被告仍称要待经营局向其全额支付补偿款后再向原告支付。在此情况下,承办法官仍未放弃调解,一方面与嘉陵区经营城市管理局沟通,一方面仍不断做原、被告的调解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都做适当让步。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承办法官做了大量工作后,终于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即被告刘某乙同意其在嘉陵区经营城市管理局应领取的拆迁补偿款256172元由原告刘某甲到嘉陵区经营城市管理局直接领取;原告刘某甲从被告刘某乙所有的房屋中搬走,在原告搬走后,刘某乙向刘某甲支付补偿款76828元;原告并自愿承担本案诉讼费及保全费。调解协议签订后,原告于当日即从被告房屋中搬走,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了76828元。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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