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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法院召开“一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联席工作会议
时间:2016-07-05 18:10:09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龙筱 文/图)6月30日,营山县法院召开“一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联席工作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忠明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同春到会指导。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34家联席单位参加会议。会议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永富主持。
杨忠明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执行联席工作单位要充分认识“一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抓好落实。他指出,“执行难”问题影响重大,一是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二是践踏了法律的尊严,三是降低了广大群众对司法的信任。他强调,要解决“执行难”问题必须各部门高度重视,一是要加强检查督促,认真组织清理各部门有碍法院执行工作的规定和文件,坚决反对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二是要加强协作配合,各单位要支持法院执行工作,依法提供法院执行工作所需的全部信息数据,并做好保密工作;三是要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暴力抗拒执行、拒不履行裁判等行为,要及时惩处、严格追责;四是要建立查究制度,对帮助当事人逃避执行,给执行工作造成困难的相关人员要严肃处理;五是要加强司法救助,要增加司法救助措施,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保障体系;六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广泛宣传法院执行工作,营造社会诚信氛围,对失信者公开曝光,让“老赖”寸步难行。七是要逗硬目标考核,法院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切实增强执行工作效果。
郑同春对目前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分管领导要重视,二是“操盘手”要有担当,三是执行手段要更新,四是执行队伍要加强。
会上,营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恩全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纲要》、《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通报了营山县法院关于“一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方案。
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国人民银行营山支行等4家单位作了表态发言,均表示将对法院“一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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