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郭章辉)近日,省高院对“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广安区法院荣获“‘三型法庭’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殊荣,是全省十个被表彰的基层法院之一,也是川东北地区唯一获此荣誉称号的基层法院。
近年来,广安区法院按照省法院《关于开展“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人民法庭建设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提出“高位求进、全面推进、再求突破”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人民法庭建设提档升级,打造人民法庭建设升级版,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