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悦 雍建伟)2015年11月20日蓬溪县人民法院受理蓬溪蓬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及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债权人和公司原有关负责人的支持下,破产重整和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2016年2月26日,在蓬溪县公安局一楼会议室成功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上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截止目前债权申报已有223户,申报金额约4.1亿。2016年5月20日,蓬溪县人民法院作出(2015)蓬溪民破字第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蓬溪蓬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入重整程序。通过法院及有关单位的努力,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之规定,解除了对蓬溪蓬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