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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好友成仇敌 多元调解化纠纷
时间:2016-08-29 15:26:46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冯代毅 雍建伟近日,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白马法庭成功化解一起长达三年的合作建房纠纷。
原告廖某某与被告李某某、陈某某系朋友关系,三人于2013年签订一份合作建房协议,约定由原告廖某某负责承建被告李某某、陈某某所有的位于白马镇的一处房屋,并约定了利润分配。因合同未能按约履行,原告廖某某以自身无建房资质为由,要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被告李某某、陈某某退还原告缴纳的建房保证金10000元。同时,被告李某某、陈某某认为原告廖某故意毁约致使房屋毁损严重,要求原告赔偿损失。
立案后,承办法官何浩为尽快查清案件事实,平息当事人长期的矛盾纠纷,立即赶到涉案房屋现场进行勘察、取证。随后,法官将三名当事人通知到法庭进行调解,并及时启用大调解机制,邀请当地派出所、社区及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参与调解活动。调解中,承办法官与调解人员一方面疏导原、被告情绪避免发生过激行为,另一方面从合同的效力、合同未履行的原因以及双方对损失承担的责任等方面进行深刻剖析,使双方当事人及时认识到各自过错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最终,在白马法庭、派出所、社区及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被告同意解除建房合同,原告缴纳的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归被告所有,原告赔偿被告损失人民币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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