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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法院涪阳法庭速调一民工工资纠纷案
时间:2016-09-12 11:28:52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邹华 赵转英 文/图)司法调解贯穿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全过程,特别是在基层法院基层法庭尤为重要,对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当事人的心里对抗,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实现,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以及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日,通江县涪阳法庭在24小时内速调一拖欠民工工资案。
2015年4月20日,钟勇(巴中市通江县人)给文小峰,文述富、张克华、张红梅、张祖才、邓昌运6人各自出具欠条一份,欠条载明:“今欠文小峰等6人代班费(三桥工地)年底付清”。后经文小峰等6人多次催收,钟勇均不予支付。故在长达一年多追讨无果情况下,文小峰等6人于2016年7月6日向绵阳市安州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2016年8月9日下午5点,安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前往通江县涪阳镇法庭立案,通江法院涪阳法庭高度重视,及时立案,随后与绵阳市安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当地村干部一同前往欠薪人钟勇父母处于大山里的家中,取得了钟勇的联系方式,通过几小时与钟勇电话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为钟勇讲解了农民工工作的艰辛,生活的不易,同时,也告知了其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的严重后果。最终通过多方努力,钟勇于2016年8月10日委托其代理人当庭支付拖欠工资2万元,涪阳法庭法官根据6位农民工工资的比例做出了合理的调配,对剩余62400元欠款钟勇承诺2016年12月31日之前付清。这起拖欠民工工资案从立案到结案用了不到一天时间。该案的调处,呈现出司法调解的优势及重要作用,也同时彰显了各方共同协作为民解忧的积极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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