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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群众关注的一起赡养纠纷案
时间:2016-09-12 22:03:50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 吕中蜀 甘幸福)近日,经过两次开庭,邻水县人民法院九龙法庭审结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一位老大爷说,“发生这样的事情不应该,我来看看法院是怎样判决的?”邻水县九龙镇居民、附近村民等数百人到审判庭外关注此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颜某华与丈夫彭某田于1955年10月结婚,于1956年12月收养彭某兰后,先后生育彭某成、彭某华、彭某碧、彭某某、彭某。彭某田于1982年4月因病死亡,彭某于1999年8月因车祸死亡后,颜某华一直跟随女儿彭某碧、彭某某生活。2015年10月后,颜某华从成都回到邻水县九龙镇街上,到其子彭某成家居住生活,彭某成及其妻多次与颜某华吵骂,强烈要求颜某华搬走。颜某华迫于无奈,遂起诉至邻水县人民法院。庭审中,颜某华表示希望能由五被告将其送至养老院进行供养。因颜某华位于邻水县御临镇某某村的房屋于2011年垮塌无法居住,颜某华也无其他经济收入。
法院判决:原告80高龄的颜某华跟随其子彭某成一起生活,由其子彭某成负责照顾其日常生活,并提供居住;其余四个女儿从当月起,每月支付原告颜某华生活费300元,并于每月10日前汇款至颜某华指定的银行账户内;颜某华因病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五被告平均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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