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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锋区法院荣获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时间:2016-10-11 14:00:06  来源:本网原创

 

(甘媛媛 郭其伦)日前,广安市委和广安市人民政府联合表扬前锋区法院为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六五”普法以来,前锋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和《广安市依法治市纲要》,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中,努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在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前锋区法院坚持围绕审判,依靠干警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制定实制度。从干警抓起,制定《学法用法制度》,确保学法常态化,实时更新法律知识,确保用法规范准确。二是成立讲师团。由法官组成的普法讲师团,按照普法工作目标责任,定期到各乡镇开展普法宣传,形成常态化法治宣传。三是打造三个课题。依托审判普法,积极打造法治宣传“三个课堂”。把诉讼服务中心打造为法治宣传教育第一课堂,把法庭庭审打造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课堂,把人民法庭打造为法治宣传教育巡回课堂。将每一个案件作为普法的鲜活教材,达到“审理一案,普法一片”的目的。
同时,创新普法方式,开展多元普法活动。一是通过主题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律七进”、司法大拜年、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活动。利用3.15、6.26、12.4法治宣传等主题活动组织法官走上街头开展公益普法。二是借力新闻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台、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向社会传递法治正能量。三是通过司法公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举办法院开放日、法庭开放日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审判,利用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构建开放、动态、透明机制,让社会各界更深刻地感受法治,从而达到法治宣传教育的目的。四是营造法治文化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开设法治宣传栏、打造法治文化长廊普法,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
在今后的工作中,前锋区法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区系列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立足审判职责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积极参与法治宣传,为实现法治安区的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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