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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法院“四加四”妥处群体性诉讼
时间:2016-10-17 15:37:39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旷心怡)今年以来,阆中法院立足工作实际,采取“四加四”举措,妥善处置群体性诉讼,取得明显成效。
骨干法官加陪审员。群体性诉讼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特点。面对此类外部压力大的案件,该院抽调办案骨干力量,以专案组的方式,集中优势兵力破解难题。在组建专业合议庭时,充分启用人民陪审员力量,让群众参与案件审理,尤其注重邀请特殊专业领域的专家参与案件审理,弥补法官知识短板的同时,增强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度及对裁判文书的认同感。
审判透明加话语权。该院在涉群体性诉讼中,进行最大限度的司法公开,增强案件审理各个环节的透明度,有效避免司法干预,消除偏见。主动邀请群众、代表委员等旁听案件,搭建群众基础。案件舆情应对与审理同步进行,消除信息真空,破除“大案大谣”怪圈,掌握话语权,不给群众留下臆想空间。与市网监、宣传部舆情监控中心联合,全方位收集舆情,正面回应公众疑问,引导舆论走向,让舆论环境始终保持积极正面。
合并审理加大调解。该院受理的群体性案件主要集中在物业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领域,案件事实、诉求等大多雷同,为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该院采取同类案件合并审理的方式,集中送达、集中开庭、集中宣判,大大提升了案件质效。同时依靠“大调解”力量,利用“诉调对接”平台,让社区及人民调解引导群众通过沟通、对话的方式解决纠纷。2016年,该院通过社会调解,近200件涉群体性纠纷撤诉或达成调解协议。
沟通协调加大统筹。该院在审理重大群体性案件时,坚持向党委汇报情况,争取领导、支持的原则,同时协调各部门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在保证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尽可能的通过党委政府统筹多方资源,运用行政及社会综合治理手段化解矛盾,让群众通过更为快捷的渠道,维护自身权利,从而维护社会稳定,避免了法院一家单打独斗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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