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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法院四举措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
时间:2016-10-18 15:54:55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冯冬莉 王兵)近年来,西充县人民法院以法为据、以例为凭,不断强化审判职能,积极配合县政府实施封山育林,加大对滥砍滥伐林木行为打击力度,积极探索恢复性生态机制,为西充打造生态旅游和生态经济强县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强化组织领导。院党组高度重视涉生态环境案件审判,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刑庭,由刑庭庭长负责日常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案组、调解组、审判组、报道组等小组,各小组之间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涉生态环境案件的调解、审判、宣传等工作,不断强化对破坏生态资源案件审判的组织领导。
强化专业审判。始终坚持“审判执行是第一要务,保护生态是第一责任”理念,成立专业林业审判庭,选派审判经验丰富法官专门负责涉林业犯罪案件的审理。近三年共审结滥伐林木犯罪案件7件7人,涉案林木5000多株、立木材积近700立方米。依法对滥伐林木监管不力构成失职、渎职犯罪的王某等5名责任人给予刑事处罚。
强化荒山复绿。“冰冷的牢狱服刑换不回绿树青山”,该院积极建立生态恢复司法机制。在审理前,联合司法局就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悔罪表现、矫正条件等作出社会调查评估,对有条件的被告人作出缓刑,责令被告人对破坏的林地进行植树造林,并负责管护至林木成活。实施生态恢复机制以来,该院共协助有关部门督促被告人植树复绿40余亩,挽回经济损失60多万元。
强化法治宣传。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保护日开展环保法制宣传,努力营造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法治氛围。利用公开审理涉滥伐林木罪案件,联合纪委组织县森林公安局、各乡镇林业站长、相关乡镇干部职工,同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旁听,同时利用官方微博、微信进行庭审直播7件次。将涉滥发林木和失火罪刑事案件纳入巡回审判范围,到乡镇、农村开展巡回审判3件次。通过这种以案说法,以案宣传,不断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提高群众林木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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