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顺法宣)为认真开展执行款集中清理工作,南充市顺庆区法院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开展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做到底数清、原因明、措施实,案款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强化例会督导。每周星期一上午8:40分召开执行局全体人员执行工作例会,听取承办人对案款清理工作的汇报并予以通报,同时对上周工作的总结,对本周工作的安排与部署。
强化包案核查。采取了承办人负责的方式,根据院财务室提供的台账清单,逐笔逐条将案款清理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应的案件承办人,要求执行承办人员及时核实案款的性质,并以电话联络、走家串户、公告通知的方式联系每一位案款权利人,通知其前来结清案款。对于已经退休、离职、去世的案件承办人,安排内勤人员去档案室调取案卷,负责相应案款的清理。
强化工作监督。要求负责案款清理的承办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其承办案件的案款清理工作,如未按时完成,则必须写出书面说明,写明未清理完成的案款的性质与来源以及未完成清理工作的原因,并承诺清理完成的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签字确认监督完成。
强化纪律管理。明确此次清理工作纪律和工作结果要求,实行目标任务考核,承办法官在承诺期限内未完成清理工作的,不准出差、不准请休假、不准在上班期间外出,同时也不分配新的执行案件。在限定时间内因拖延、推诿等原因不能完成清理任务的,按有关纪律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