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崔庆甫 郭建刚)一对曾经恩爱的夫妻,妻子外出打工却出轨谈起“姐弟恋”,回乡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而感到受了一肚子委屈的丈夫,则在法庭上提出,妻子出轨一年多来,该补偿自己3万元的“空床费”。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不准原告被告离婚,驳回男方诉求。
蒋华和张玉梅(均为化名)均系四川省甘洛县城南社区人,2010年,两人自由恋爱并于当年10月结婚生子。婚后,蒋华到张玉梅家上门,张玉梅的父母年老多病,蒋华成了这个家的顶梁柱。2012年3月,经过商量,张玉梅随一同乡好友赴广东东莞打工,蒋华留在家中。
到东莞后,随着社会交往的频繁和个人眼光的开阔,张玉梅开始对蒋华心生不满。不久,张玉梅在厂里与一个比自己小6岁的男子公开同居,从此很少寄钱回家,夫妻偶有电话联系,也常以吵架结束。
2016年8月底,张玉梅诉至甘洛法院要求与蒋华离婚。张玉梅在起诉书中称,婚后,蒋华不务正业,经常酗酒闹事,为此二人经常吵嘴打架。自2015年3月,二人开始分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特此诉请离婚;子随女方生活,男方支付抚养费。
蒋华辩称,与张玉梅婚后感情好、家庭和睦,不同意离婚。张玉梅外出打工后,张玉梅的父母常年由其照顾,一年多来自己独守空房,要求张玉梅补偿自己3万元的“空床费”。
法院在查明事实后,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前经过了解,有感情基础,并育有一子,感情尚可。原告请求离婚但未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故对原告的离婚请求,不予支持;被告在法庭上索要“空床费”3万元,没有法律依据,驳回被告提出的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民事法律政策之规定,法院遂作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