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冯冬莉 记者许尔斌) 为进一步健全法院标的款管理制度,使当事人及时领取执行标的款,西充县法院实行四项措施强化标的款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对案件标的款的管理。
设立“专门账户”。特设统一的执行标的款账户,专门用于法院执行标的款的统一管理,除当事人即时当场结清履行的外,其余的所有执行到位的执行标的款均进入该专门账户,与院财务脱钩。
使用“专门收据”。统一使用加盖“执行款专用章”的收据,专门用于法院执行标的款的收取,除当事人即时当场结清履行的外,其余的所有执行标的款必须开具专门收据给被执行人。
建立“专门台账”。设执行标的款专门台账,无论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执行款,还是用财政收据收取的执行款,均由专人逐案建立执行款专门收支台账。
实施“专门监督”。由院纪检监察对执行标的款的管理实施监督,对涉及违法使用标的款的现象,及时查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