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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限制出境大显神威 失信老赖无处逃遁
时间:2016-12-05 17:48:51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旷心怡)近日,阆中法院通过采取限制被执行人出境措施,成功化解执行积案,彰显了司法权威,维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
曾某、白某、侯某等申请执行李某民间借贷纠纷四案,阆中法院于2006年3月审理并确认李某共应偿付曾某、白某、侯某等申请人欠款65万元。判决后,李某因无能力偿还,遂外出躲债。为保护自己权益,三名申请人于2006年12月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后,法院执行人员对李某的财产进行全面调查,但未查找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此后,执行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数次前往成都、重庆等处查找,均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李某。在此期间,申请人曾某、白某因案件未能得到执行而多次到阆中及南充市信访。阆中市政法委针对该案也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南充市中院先后两次将该案列入督办案件。
为惩治失信,维护胜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阆中法院于2015年10月将李某纳入了失信当事人名单,并通过各执行联席单位对其进行失信惩戒。据当事人反映,李某在外出躲债期间在成都经商。阆中法院随即向阆中市公安局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暂停办理李某的出入境手续。
近十年的查找终于得到回报。2016年10月,李某拟出国之际,却被出入境管理部门告知已被限制出境。李某深知躲债无望,遂主动回阆中与曾某、白某、侯某等申请人协商还款事宜。经法院执行人员数次主持协商,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协议。李某最终将全部欠款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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