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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法院依法对两起生产销售假药案宣判
时间:2016-12-07 09:53:24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冯冬莉 记者许尔斌)今年以来,西充法院加大对制造、贩卖假药的打击力度,共依法对两起生产销售假药案件进行了宣判。近日,该院对被告人文某和杨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和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和1000元。
据了解,文某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且自己开了一个诊所。从2014年起,文某在未经相关国家机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中草药依照古典医书、药典和祖传药方配制好,通过捣碎钵、粉碎机将其捣碎成粉,加水、淀粉、醋、酒等进行搅拌,用手搓成小颗粒状,再使用烘烤罐烘干,最后将成型的小颗粒药丸分装到小瓶内,标注为補中益气丸、寻痛丸、顺气丸等,在自己诊所内以瓶装成品药的价格出卖给病人。2014年下半年开始,被告人文某在淘宝网上的网店中购买无药品批准文号公牛牌痛风灵药品卖给病人赚取利润。经鉴定,文某生产、销售的这些药品都是假药。
杨某某在西充开办了一家零售药店,2016年2月,杨某某违规从在其药店兜售药品的陌生男子处购得“99换骨王胶囊”、“复方咳喘灵胶囊”等。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其经营药店中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复方咳喘灵胶囊”等5种产品无法提供供货者经营资质、产品合格证明和购进凭证,涉嫌假药,遂对涉案产品进行扣押。经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该店销售这几种药均系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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