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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法院诉前调解化解母子矛盾
时间:2016-12-19 14:44:22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张尧瑶)“一家人和和气气的好好过日子,一切都会越来越好的。”12月14日中午一点四十分,蓬安县法院河舒法庭庭长干警终于调解完唐某某母子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才匆匆从杨家镇赶回法院吃午饭。
“法官,我要代我姐姐起诉,要求解除跟她养子的收养关系。”几天前的一个上午,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家来到河舒法庭,表明了他的诉求。河舒法庭庭长胡文波立即接待了这位老人,给他递上一杯热茶,让他坐下慢慢说。经过了解,原来老人家的姐姐已经九十多岁了,未生育子女,1989年按农村风俗收养了一个儿子。现在老太太年纪大了,养子却不承担赡养义务,她一直现住在弟弟家,弟弟也已经七十多岁了,照顾她也不方便,所以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和养子之间的收养关系。胡文波了解了情况后,考虑到当事人年事已高,出行不方便,起诉也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当即决定去当事人家里进行诉前调解。
14日早上,河舒法庭全部干警一大早就赶到杨家镇。胡文波先联系了当事人所在的玉堂村村书记,村书记带领干警找到了当事人的养子唐某某家。胡文波说明了来意,从法理、情理上给唐某某做调解工作,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唐某某自己作为父亲更应该给孩子做好表率。唐某某听完之后感到很忏愧,当即表示马上去接回母亲回家。做通了养子的工作,胡文波又带着干警来到了老太太暂住处,老太太却坚称不回去,回去没有吃的。为了打消老太太的顾虑,胡文波要求唐某某保证,老太太回去后一起吃也可以,单独吃也可以,如果老太太单独做饭,唐某某每个月需提供三十斤米,十斤肉,一斤菜油。胡文波同时邀请了村书记、社员代表作为监督人监督执行。听到保证后,老人家终于同意跟养子回家,唐某某和媳妇收拾好衣物,搀扶着老人,一家人有说有笑的回家了,此案也终于完满地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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