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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儿子避而不见 法院为八旬老人执行赡养费
时间:2016-12-23 10:57:52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旷心怡一边是避而不见的被执行人,一边是无人照拂的老人,眼见万家团聚的日子步步逼近,阆中法院执行干警经过多方努力,85岁老人终于拿到了本不应缺席的赡养费。
赵老太申请执行其儿子党某赡养费纠纷一案,经阆中市人民法院判决,党某自2015年2月开始,每月应给付母亲赡养费600元。判决生效后,党某一直在新疆务工,并没有主动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无奈之下,赵老太于2016年7月向阆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启动执行程序之后,执行人员依法将党某纳入了“黑名单”,因无法购买动车票,党某这才现身,主动与法院执行人员联系,执行员当即给党某做工作,要求他积极赡养老人。不想党某却百般推脱,以其母每月有1600元的养老金为由拒绝给付赡养费。考虑到赡养纠纷与普通民事执行案件的区别,如果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会不利于当事人今后家庭的和睦,执行人员确定采用情感规劝的方式,尽可能挽救母子亲情。
12月19日,执行人员将赵老太和党某传唤到法院,背对背的做两人的思想工作,考虑到赵老太确实每月有养老金,赵老太也同意适当放弃部分赡养费,抓住这个契机,执行人员在向党某释法说理的同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党某正确认识自己的法定义务。经过执行人员反复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党某最终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其母亲磕头道歉,母子达成和解。党某共计给付赵老太2015年至2016年的赡养费8000元,并承诺以后按月向赵老太支付500元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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