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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人民法院有序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
时间:2017-01-09 11:12:00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梁显荣)今年以来,南江法院根据两高三部出台的《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省高院下发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本院刑事审判工作实际,稳步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有序开展。
建立制度,落实责任。结合南江法院实际制定了《南江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实施意见》、与南江县检察院、司法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刑事诉讼控辩双方庭前证据开示工作的意见》,成立了以分管院长为组长,各审判委员会委员为成员的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相关工作。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利用审委会、庭务会组织审委会委员及刑庭全体成员学习相关文件,领会庭审实质化改革意图,从思想上统一认识庭审实质化改革重要性,同时组织办案法官通过观看庭审直播,学习其他法院的先进做法,进一步提高法官运用法律驾驭庭审的能力。
典型引路,全面推进。选择典型案例推行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以多媒体示证的方式落实证据裁判规则。全年共计通知证人出庭30余次,鉴定人出庭20余次,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出庭50余次,真正体现“诉讼证据质证在庭上,案件事实查明在庭上,诉辩意见发表在庭上,裁判理由形成在庭上”,实现了庭审实质化以庭审为中心的具体要求。2016年南江法院被确定为全市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法院,12月28日在市政法委的统一安排下,南江法院有针对性的邀请公安、检察、司法行政、律师事务所等部门的人员旁听了何某危险驾驶案,在庭审中通过多媒体示证、视频播放、证人及侦查人员出庭接受询问等方式,进行了举证质证,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通过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最终当庭宣判,让旁听人员真切的感受到“四个在庭上”的深刻内涵,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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