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詹熠)“胡某,由于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对你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2月4日下午,射洪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胡某和李某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分别被处以司法拘留15日和10日。
胡某与李某某系夫妻,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被原告孙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处被告胡某、李某某支付孙某下欠合伙工程结算款20万元。判决生效后,胡某、李某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孙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2月4日,申请执行人孙某向本院提供胡某、李某某的下落,执行法官立即驱车前往并依法传唤胡某、李某某至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胡某、李某某极不配合工作、态度蛮横,到法院后,二被执行人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无理取闹,对执行法官破口大骂,并恐吓执行法官。在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后,二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最终决定处以胡某司法拘留15日,李某某司法拘留10日。司法拘留后,二被执行人逐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目前已履行3万多元案款,并承诺近日其亲属会将余款履行完毕。
“老赖”夫妻耍“赖”,但始终赖不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赖不过执行强制措施的威慑。射洪法院将进一步依法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坚决惩治拒执行为,发挥执行强制手段作用,该拘留坚决拘留,涉嫌拒执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对老赖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