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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四举措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时间:2017-02-22 09:51:34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任敏)近年来,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强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强化文书上网工作考核,狠抓审核评查把关,实现裁判文书上网数量、质量双达标,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先后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表彰。
落实责任制,规范工作流程管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院内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规定。确立了文书审签“3+1”模式,即上网裁判文书“承办人——庭长——审管办”审核,不上网文书再加“分管领导”审签模式,规范了裁判文书上网的送签流程。
严把质量关,杜绝“带病”裁判文书。要求各承办人保证已经发送至审管办的上网裁判文书必须是已生效案件裁判文书,内容严格按照裁判文书规定书写,确保做到和文书规定一致。对应该上网公布裁判文书中的自然人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对不应公布的内容进行适当的删减,或隐名处理,对于发现不符合上网公开要求的裁判文书,全部退回进行修改,重新审签之后再上网公开。
跟踪档案数,确保文书上网数量。要求各庭室签发至审管办的裁判文书严格按照裁判文书上网审判程序,除按规定不应上网的类型外,生效案件裁判文书100%上网。对于不应上网公开的文书,要求有领导签发文字,同时附上详细说明,报送至审管办存档。对于未上网文书,暂时不收纸质档案,实行暂缓归档,等裁判文书发送完毕再行接收档案。
严控数据流,保障上网率真实可靠。积极同上级法院联系,核对院内案件应上网工作总量,对按照不应上网的文书,但上级法院计算了工作量的,向上级法院递交文书上网工作应扣除的案件清单,并附详细审签流程,确保上网文书工作准确,上网率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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