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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法院“四个强化”化解执行难
时间:2017-02-23 10:29:21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冯冬莉 记者许尔斌)为进一步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西充县法院采取“四个强化”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
强化执行目标责任管理。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院长与执行局长、执行局长与每一位执行人员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增强执行人员工作责任心,加强执行人员纪律作风的教育与管理,加大对执行干警工作业绩的考核力度,强化其目标责任管理。
进一步强化反规避执行。认真落实全省法院反规避执行的有关规定,充分用够用活反规避执行措施。特别是对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公布黑名单等影响单位或个人声誉或社会地位的措施要依法用尽用足,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把规避人民法院执行的当事人依法给予法律制裁。
强化诉讼执行风险意识。要求全院“一盘棋”思想,把好立案关、审理关。在立案时,要考虑案件当事人有没有执行能力,要提示原告可能出现的诉讼风险和执行风险;在案件的审理中,要充分运用保全措施,防止当事人隐匿、转移财产,造成执行风险。
强化执行案件和解。强化和解执行意识,树立和谐执行理念,要求对所有执行案件,多做说服教育工作,避免矛盾激化,促使案件尽可能地达到和解执结。坚持执行和解为主的方针,注重情法并重,并灵活运用司法拘留、罚款、搜查等强制措施,整合执行整体力量,并充分借助基层组织,使当事人作出和解的理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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