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佘朝礼)近日,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三措并举,成功和解执行一涉及6个公司、7个申请执行人、67个投资理财客户、5份生效法律文书的涉诉信访案件,首批100万元执行标的款按期转至指定的财政专户,当事人皆大欢喜,交口称赞法院执行有力。2月21日,67名投资客户选派4名代表专程向执行局赠送了上书“浩然正气办案快,为民维权执行优”的锦旗一面。
2015年10月12日,巴中市鑫隆丰达投资理财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向巴州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告冯某某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冯某某还负有给付另案5名申请执行人及巴中市汇丰建司保证金、建筑工程款的法律义务。5案执行标的额高达1000多万元,案件跨度长达6年,鑫隆丰达投资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倒闭,其背后涉及67户投资客户,且大多是中老年人,矛盾十分尖锐,情绪异常激动,先后数次到市、区政府和区法院集访、静坐,成为社会的一大不稳定因素。
巴州区法院执行局受理执行案件后,采取三项措施精心开展执行工作。一是组建精干的执行专班,大胆推行审查裁定与执行实施分离的改革举措,认真吃透案情,千方百计查找执行财产线索。分管领导和执行法官与市、区相关部门联动配合,耐心接待疏导上访群众,先后3次召开专题座谈会,不厌其烦地释法明理,精心化解矛盾纠纷。二是探索创新执行方法,采取“腾笼换鸟”执行法、“放水养鱼”执行法、“代位履行”执行法等方法执行案件,在被执行人冯某某确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通过精心查找,并辅之以司法拘留、罚款等法律威慑手段,最终查找到了案外人某置业有限公司应给付冯某某土地使用权转让款的财产线索,使这一“死案”变成了“活案”。三是积极开展和解执行,采取“换位思考法”、“算账对比法”等方法开展艰苦细致的调解工作,经过先后3次调解,最终促成了多方于2016年11月达成了由第三人某置业有限公司、冯某某分2年、3次给付标的款的和解执行协议,首批次标的款按期到帐,收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