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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修路完工多结算 庭前核算化纠纷
时间:2017-03-20 09:22:43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胡文军)近日,奉某因村道公路修建完成后未拿到工资将龚某告上法院,龚某又因多结算了2.77万元工资款提起反诉,蓬安县法院金溪法庭通过庭前核算,理清了这一笔糊涂账,成功化解了这起劳务合同纠纷。
讨要工资无门  原告起诉 
“法官,我要起诉!拖了两年了,还没拿到钱……”2017年1月9日,因多次未讨要到5.35万元修路工资,愤恨不已的原告奉某拿着欠条到法院起诉。
据悉,2015年4月,原告奉某在被告龚某承包的金溪镇谢家店村道公路修建项目拌混凝土、运砂石,于同年10月完工,因该工程没有验收结算,被告龚某无钱支付工资,遂向奉某出具了欠条一张,载明欠原告工资共计5.35万元,定于2016年2月26日前付清。欠款逾期后,奉某多次索要未果,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龚某支付修路工资5.35万元及逾期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帐都没算清  被告反诉
“我给他出那个欠条的钱算多了,他居然还告我!”领取传票时,龚某愤愤不平地说到。
2017年2月17日,被告龚某依法提起反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重新核算村道路工程中奉某的工资,原告龚某出具给奉某的欠据金额有误,多算了2.98万元。
据龚某陈述,该工程系国家扶贫项目,2016年完工后,还未经相关部门验收,工程量还不能核准,双方进行了初步结算,都同意工程验收后再对账,于是,龚某根据奉某计算好的方量及金额,向其出具5.35万元的欠条。
一笔糊涂帐  庭前算清
准确核定工资数额是这起拖欠民工工资纠纷的争议焦点,通知双方算账就是处理本案的突破点。
在法院调解室,龚某拿出货运单、甲方工程验收清单、借支明细等凭据要求奉某逐一比对,但奉某最初极不配合,认为龚某想尽方法少结算工钱,一直在法院调解室里高声表示拒绝核算。经金溪法庭法官耐心协调,双方同意先确认没有争议的票据和账目,现场签字捺印确认并交由法院保管,将有争议的账目放在最后协商。
“原来工资真的算多了。”经认真核算,工程实际验方数量与奉某在完工后的估算数存在较大差异,龚某确实给奉某多结算了2.77万元工资款,奉某无异议后,龚某当场表示十天内付清。
到此,金溪法庭通过庭前算账,成功调解了这一起拖欠民工工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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