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雷悦 记者杨林 文/图),“咚”,一阵刺耳的法槌声之后,法官高声庄严宣布:“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现在开庭,下面核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信息………本案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法官助理参与庭审,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这次庭审与以往不同的是,嘉陵区法院的法官助理首次参与庭审,标志着该院司法改革进入实质化运作阶段。
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庭审过程中,法官助理坐在书记员的旁边,认真倾听当事人的发言,不时记录当事人的关键讲话和案件的关键情节,并在法官的指示下,传递诉讼材料和证据。
据悉,今年2月底,嘉陵区法院印发了《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执行)团队编配的实施意见》和《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试行)》文件,全面落实司法改革的要求,对全院人员按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建立了法官助理制度。
据嘉陵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法官助理在审判团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承担着接收诉讼文书、证据材料,组织庭前会议、庭前证据展示、证据交换、委托鉴定、评估、审计以及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起草裁判文书等大量事务性工作,使法官真正回归到审判一线,专心审案,有利于提高法官的审判质效,促进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