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林兵 蒋启桂) 5月8日上午,射洪仁和法庭审结一例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案件。
申请人冯某一进法庭就拉着林兵法官手说:“林法官,我们因提供劳务产生伤害赔偿纠纷,于5月5日,经曹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我们双方想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的效力进行确认后才踏实”。听到冯某的话,法庭干警仔细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对调解协议的内容、达成调解协议程序是否合法、自愿等情况做了详细审查。根据申请人的陈述,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指导双方申请人对协议进行了完善,并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确认效力的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经审查,该协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遂及时立案并下发裁定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并在法庭内当面履行完毕。
此次法庭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对深化大调解,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