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凯)今年以来,蓬安县法院刑庭认真学习领会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精神,精准认识和把握刑事庭审实质化深刻内涵,不断强化推进庭审实质化工作,进一步抓好规范证人、鉴定人出庭质证、非法证据排除、庭前会议、轻刑快审、多媒体示证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适用轻刑快审机制,审判效率显著提高。制订轻刑快审操作规程,在坚持依法审理、权利保障的原则上最大化地简化审理流程,缩短办案周期,不断适应司法改革的需要,提高审判质量和审判质效。2017年1月至今,刑事审判庭共审结案件67件,其中适用普通程序案件38件,适用简易程序案件29件。在简易程序案件中,通过适用轻刑快审机制,确定22件案件为快审案件,于立案后10日内审结,最快5日内审结,占总结案数33%。其总结案率达82.72%,与去年同期相比显著提高。
完善繁简分流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以优质的审判资源,规范的审理程序,集中力量审理重大疑难复杂、被告人不认罪、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存在重大争议的案件,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切实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推动完善关键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今年以来,证人出庭案件13件,出庭人数15人;鉴定人出庭案件2件,出庭人数3人。强化当庭认证,对经过质证能够判明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的证据,审判法官当庭作出认定,当庭认证率达75%。落实疑罪从无,做到有罪则判,无罪放人。2016年,本院宣告无罪案件1件,公诉机关撤回起诉案件1件。强化当庭宣判,落实判决形成在法庭。2017年年初至今,刑庭当庭宣判27件,更加充分及时地体现了审判的公开公正。真正做到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了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