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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理酒驾“老司机” 助推法治扶贫
平昌法院到联系贫困村巡回审理村民唐某酒驾一案
时间:2017-05-31 09:30:37  来源:本网原创

 

 “老司机”心存侥幸,深夜酒驾
2016年12月25日21时左右,被告人唐某酒后驾驶川YK2919长安面包车搭乘朋友苟某从平昌县福申乡前往平昌县城,该车行至江口镇新华街西段二丝厂岔路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巴中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唐某血液进行鉴定,检出唐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13.0mg/100ml。
唐某今年44岁,驾龄10年,驾驶技术娴熟,可谓名副其实的“老司机”,由于缺乏酒精对驾驶的危害认识,加之对自己驾驶技术的过分信任,同时抱有极强侥幸心理,心想大晚上路上车少人少不会出事不会被查,不听劝阻一意孤行,酒驾上路遂被查,未出交通事故已是万幸。
公开审理,当庭宣判
“走村委会去,法官下来审案了”
“马上就要开庭了”
5月24日,平昌县人民法院刑庭到单位联系贫困村福申乡白乐村村委会会议室公开审理该村村民唐某酒驾一案。
……
“请问被告,你对上述指控是否有异议?”
“没有”
……
“全体起立,本院认为被告人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决如下:被告人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以案说法,助推法治扶贫
“我也是一名驾驶员,常年开车,通过今天旁听我收获很多,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以后一定要遵纪守法安全驾驶”
……
“法院这次巡回审理,对广大驾驶员起到教育意义和警示作用,今后这种活动要多到我们乡下来,让老百姓学习法律,遵守法律。”
参加旁听的村干部、村民纷纷说到。
本次巡回审理庭审现场设在白乐村村委会会议室,村委会组织全村村民都参加了旁听,特别是村里具有驾驶经历的村民。通过巡回审理给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宣传课,对法律知识进行了学习,提高了法律意识,增强了的法治思维,在法治思想上补了“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争当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最后,白乐村驻村第一书记刘先银说到:“通过巡回审理的方式,对老百姓进行了零距离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依法守法成为共识,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助推法治扶贫,为脱贫攻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刘恒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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