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上午9时,伴随清脆的法槌在第八审判法庭敲响,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诚再次回归审判席,以审判长身份开庭审理案件。
充分准备:打好院长办案的“第一枪”
庭审前,杨诚院长已经审阅了即将开庭审理的案卷材料,也为法官助理准备了一系列需要开展的工作。“王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争议焦点我认为有三点……,案件基本事实存在部分疑虑,我们有必要到现场走访直观感受……”。杨诚院长边交办,法官助理边记录。交流中,杨诚院长通过观察法官助理的细微表情、肢体语言,不时和法官助理交换意见,使法官助理第一时间领会办案要旨,短短半小时,案件的审理脉络通过杨诚院长耐心细致地梳理后,法官助理已然在胸。在得到杨诚院长对案件如何办理的指导后,法官助理迅速按照指导意见赶赴现场调取核实证据,为接下来的开庭作好充分准备。开庭前几日,杨诚院长仍然在斟酌,并及时将对案件的指导意见传达于法官助理。
庭审现场:良好的驾驭庭审能力确保审判效果
上午9时,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后,杨诚院长走上审判长席位,敲击法槌,宣布“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在开庭。”
上午庭审的是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家事案件,在最高院、省高院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的时代背景下,杨诚院长期望通过亲身参与家事审判、深入了解家事案件当事人司法需求,探索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路径和工作机制建设,切实指导全市法院的家事审判改革工作。
庭审中,杨诚院长在整理案件争点时,为当事人合理地分配举证责任;在当事人陈述与案件的诉讼请求及主张的事实无关时,依法予以制止并加以解释说明;在组织当事人质证时,提醒当事人注意围绕证据三性发表质证意见;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纪律时,即刻予以训诫警告,确保庭审的正常秩序,彰显法庭的威严;在当事人声泪俱下痛陈配偶的种种不是时,又适时宽慰,给予人文关怀,提醒当事人控制情绪,确保庭审顺利开展;在庭审结束时,又安排司法警察注意保护好弱势一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
下午15时,法槌再次敲响,审理的是另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当事人王某家中着火,认为其损失的扩大是因某房地产公司违章搭建钢架堵塞了消防通道,导致消防车无法及时进入小区火场救火,且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为此将其告上法庭。庭审中,杨诚院长在固定王某的诉讼请求、识别其请求权基础的前提下,以案件事实争点为核心,着重围绕房地产公司是否将消防通道堵塞导致消防车无法进入以及堵塞行为与财产损失的扩大之间有无因果关系组织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通过当事人的交锋及询问当事人形成内心确认,整个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张弛有度,庭审效果得到了有力的保障。
示范效果:院长办案成为人民法院工作新常态
院长办案,是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落实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的体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人民法院改革持续深入推进,权责明晰、监管有序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正在逐步成型,遂宁地区法院院长带头办案,已然成为人民法院工作新常态。杨诚院长的带头办案,更是必然激发广大入额法官特别是院庭长多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有利于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