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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法院成功执结系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时间:2017-07-03 09:53:13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巴法宣 文/图)“感谢法官们的帮助,这可是我们老百姓的苦命钱,拿到这笔钱我们可就能睡个安稳觉了”。近日,巴中市巴州区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系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31位申请人纷纷拿到了多年主张退还的购房款,大家喜笑颜开、心情激动。
2008年被告巴中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与原告杨道贵等三十一人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认购被告修建的位于巴中市巴州区南坝太子公寓商品房,并分别交纳了全部房款等一切费用。被告交付房屋、在办理房屋产权两证后,因测绘单位实际测绘面积及房屋登记部门在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比原、被告所签订的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小,原告提出按照产权登记面积据实结算,被告应该退还预收房款中多出部分,被告拒不退还酿成纠纷。无奈,2016年,31位申请人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下把巴中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希望依靠法院的权威维护自身合法的权利,2016年3月13日法庭认定杨道贵等三十一主张的权利成立,判决巴中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15日内分别偿还31申请人多交纳的房款及利息。后被执行人巴中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上诉至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2016年9月21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以后,被执行人巴中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对执行法官逃避应付,甚至摆出一副老赖的架势。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所涉31名申请人金额不等,有几千块,也有上万的,虽然总数目不大,但都是大家一分一毛攒出来的,是他们的辛苦钱。执行法官没有懈怠,一方面向申请人释法明理,让众多申请人耐心等待、信任法律。一方面多次与被执行人巴中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约谈,随后执行法官通过全国法院“总对总”查控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并及时冻结,用法律的强制性对被执行人进行有力震慑,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同意用冻结款项支付义务。
2017年6月8日,各申请人在巴州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标的款窗口领到了属于自己的购房款。至此,该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成功执结完毕,真正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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