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兵)6月29日,西充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范某某涉嫌贪污罪、李某涉嫌犯贪污罪行贿罪一案。为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在干部职工中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的决定,西充县法院和县纪委联合组织政府组成部门班子成员90余人旁听该案庭审。同时,南充市检察院检察长周永刚带队,南充九县市区检察院公诉部门60余人到现场旁听了庭审。
原西充县供排水公司总经理、西充县泯兴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西充县泓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范某某伙同他人虚增工程结算造价125万余元,范某某分得50万元,检察机关认为范某某身为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得便利,伙同他人共同骗取国家工程资金125万余元,数额巨大,应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在庭审中,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对范某某涉嫌贪污的犯罪事实、作案诱因等有了直观、形象、深刻的认识。
为把庭审变成以案释法的过程,让相关单位领导干部亲身体会到法庭的庄严,了解法律的严肃,亲眼目睹犯罪分子声泪俱下的忏悔,使旁听的领导干部受到最直观最现实的警示教育。西充县法院和县纪委、县检察院构建起了“领导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的长效机制,每一个职务犯罪均组织涉及单位或者相关行业党员领导和干部职工参与旁听,同时县法院还要求每一名干警每年均要旁听2件以上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利用这种“看得见,摸得着”创新的现场警示教育方式,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达到“以案释法、以法析案、以案醒人、以审促廉”的效果。
庭审后,参与旁听的领导干部感慨万千。他们说,以往警示教育中的案例离自己比较遥远,看过后也就忘记了,教育意义不是很大。今天,当亲眼看见自己身边的人因为贪污而身陷囹圄受到刑事追究时,活生生的例子对他们的心灵震动很大。这种庭审旁听具有更强烈的针对性、警示性,也更具有说服力和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