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金晓秋 文/图)7月7日上午,射洪县法院一执行案件申请人在大英县发现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杨某某行踪,遂即向射洪法院执行局举报。为避免被执行人逃跑,射洪法院执行局果断出击,在大英县法院执行局的支援配合,顺利地将杨某某带回射洪县法院。
此案件在前期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已按规定向被执行人杨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多次联系督促其履行义务,但杨某某藐视法律威严,一直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且拒不配合提供评估该公司房地产资产的相关材料。在对杨某某多次说服教育后,其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最终依法作出将其司法拘留的决定。
近年来,射洪县法院严厉打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就是要告诫“老赖”,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必须主动履行,规避执行只会让自己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