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燕飞)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安排,全省各级法院将利用四川法院综合管理系统和银行信息系统无缝对接技术,进一步推广“一人一案一账号”在诉讼费、执行款两大模块中的使用。
以往,法院在办案时,经手管理着大量的诉讼费、执行款、罚没收入等涉案款项。同时,案款往来情况复杂。光在收款环节,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当事人,一个当事人所交款项可能对应多个案件,一个当事人可能分次交款分期履行,一笔款项可能由案外人代某一当事人交款,会计凭证则可能没有交款人的姓名等等现象屡屡发生。诉讼费、执行款进账信息不完整,导致当事人、法官查询困难,经常发生一边业务庭室在找钱,一边财务部门在找案的情况。而对于当事人来说,缴款、退费手续繁琐,很多时候为了几十元的诉讼费,当事人不得不翻山越岭,耗时耗力耗钱。
此次,省法院推广的“一人一案一账号”将彻底改变以上现状,实现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每个当事人有专属的虚拟账户,款项可以实时、安全地到达法院主账户,并自动对应到相应案件;二是当事人不改变原有金融消费习惯,可以直接在法院POS消费、去银行柜台汇款、手机转账等;三是退费时,由承办法官主动启动退费,财务室直接划款,划款成功当事人立即收到短信提示;四是法官对承办案件案款追踪一目了然,不再一团乱麻、耗时耗力追查。
为此,平昌县法院行装科及时组织诉讼服务中心及相关业务庭结算人员、诉讼费及案款退费人员对“一人一案一账号”管理系统的使用进行了集中学习。在6月25日前,行装科工作人员多次借助虚拟平台摸索调试实践,在省法院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实现了 “一人一案一账号”。该系统自正式实施以来已十余天,经平昌县法院行装科与各业务庭的极力配合、不懈努力,已使用该系统正常收取诉讼费用70余笔、执行款20余笔;正常支付案款10余笔,涉案金额总计160余万元,一切运行良好,同时也收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