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苟熙海 记者罗孝伟 文/图)“若没有党委政府和法院倾心帮助,我们都不知啷个办了!。”7月25日,在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当救助对象梁某的哥哥接过船山区法院院长王义禄送来的先行给付2万元救助款时,想到伤心处忍不住落下泪来。
据了解,2007年,申请执行人梁某在务工期间受伤,造成高位截瘫。船山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赔偿161533元。执行中,因被执行人经济困难,仅赔付了6000元。申请执行人梁某瘫痪后需要长期治疗护理,兄长又长期在外务工,家里经济十分困难,梁某70多岁老母亲看着40多岁瘫痪儿子还没结婚,又想着家里的困难,几次欲轻生,幸好及时发现。为了照顾好家庭,2011年8月至2017年4月期间,梁某哥哥将梁某和母亲接到打工处照顾。现因梁某下肢完全萎缩,需要截肢手术,生活不能自理,梁某哥哥又无少有经济来源。2017年4月,梁某哥哥只好将其送回遂宁,请求法院和政府援助。
接到援助请求后,船山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救助委员会采取特事特办,紧急研究,审议通过,同意在以往已经给予梁华明司法救助1万余元的基础上,再给予其5万元的司法救助款,以分批的形式给付,以解决梁某的治疗、护理和生活等困难。
据船山法院院长王义禄介绍,去年以来,该院加大了司法救助力度,继续规范、完善、创新了司法救助程序,让需要援助的人真切的受益。2016年法院共救助案件41件,救助金额173000元。2017年上半年救助案件20件,救助金额已达12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