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葛腾 文/图)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及时化解矛盾纠纷,7月26日,安居法院拦江法庭在保石镇石湾村村委会办公室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了一起涉及31人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16年被告胡某某带领原告王某某等31人在保石镇石湾村异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工地务工,工程结束后,胡某某以未收到工程款为由,没有向王某某等31人给付劳动报酬,故王某某等31人将胡某某诉至安居法院。承办法官、拦江法庭庭长陈文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在当地务工、人员集中、涉及人数较多等实际情况,提前与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决定到案发地开展巡回法庭审判。经审理,陈庭长当庭判决由被告胡某某支付原告王某某等31人农民工工资113105元。
庭审结束后,拦江法庭就地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引导旁听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