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杨林 雷悦 庞鸿 文/图)8月29日上午9时,随着嘉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贵平宣布完执行命令,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正式启动了由省高院统一部署的为期3天的“执行大会战”集中攻坚统一行动,该院执行局局长张军带领40余干警随即前往目的地开展执行。
截至29日下午5时,嘉陵法院查扣路虎牌汽车1辆,强制腾迁房屋1处,查扣财产价值200余万元,执结3件,执结标的21万元。
嘉陵区人大、政协、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参加启动仪式。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代表等20余名嘉宾全程见证、监督执行。
欠款不还 房屋被法院强制执行
南充市嘉陵区某小额贷款公司诉蒲某某、罗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5年3月,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判决蒲某某、罗某某支付南充市嘉陵区某小额贷款公司本金126492.2元、违约金6万元和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判决生效后,蒲某某、罗某某经多次催收后仍拒不履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嘉陵法院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及传统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蒲某某名下登记有住房,遂进行查封。但被执行人蒲某某却玩失踪,既拒绝还款又拒不搬迁,嘉陵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搬迁措施。
8月29日上午,40余名执行干警到达现场,联系蒲某某无果后,在执行监督员的监督下,破锁进入屋内成功实施腾房。
下一步,嘉陵法院将依法对房屋进行公开拍卖,并用拍卖所得款项实现申请执行人——南充市嘉陵区某小额贷款公司的债权。
强制扣押路虎汽车 迫使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因陈某超等人拒不履行法律确定的21万元的还款义务,2017年6月,南充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向嘉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调查,陈某超名下有路虎牌揽胜汽车1辆,遂决定对车实施扣押。
8月29日上午11时许,法院干警在得知车辆位置信息后,40余执行干警随即奔赴现场,告知其权益和义务后,成功将虎牌揽胜汽车扣押回法院。见车辆被扣后,陈某超随即赶往法院执行局,主动支付21万元,案件顺利执结。
公司拒不清偿货款 法院扣押其电脑及工程合同
2014年3月至2015年4月间,成都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南充公司分别向南充市嘉陵区某机电商行购买电缆、电线及其他电器材料。除支付5万元外,还欠26万多元。2017年3月,经嘉陵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成都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南充公司却拒不履行调解书义务。8月1日,南充市嘉陵区某机电商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月29日上午12时许,嘉陵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赶往成都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南充公司所在地,因该公司仅有1名副经理谢某在场,执行干警随即向谢某下达了报告财产令,要求其准确报告公司的全部财产,并宣读了搜查令,强制搜查了公司的财务室,检查了公司的账目、工程合同。最终,法院查封扣押该公司电脑主机1台、工程合同1本、资料1份及u盘1个。
嘉陵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军表示,“执行大会战”集中攻坚统一行动是省法院统一部署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又一集中行动,嘉陵法院将以此为契机,深化执行体制创新,提升执行水平和能力,联动各方,穷尽执行举措,全力攻坚执行难,着力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