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黄庆)强制执行,拉闸停电,机器终于停止了轰鸣。
正在被法院强制关停是一家涉嫌污染水源的企业。阆中市腾达管件厂位于阆中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该企业从事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水泥管件生产加工项目,极易对保护区水域造成污染,甚至给市民生产、生活带来损害。在查实该企业的违法生产行为后,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厂做出停止生产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阆中市腾达管件厂却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且其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鉴于此,执行法官多次深入一线,前往现场调解处理,同时向国网阆中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被执行人阆中市腾达管件厂停止供应工业用电,迫使其停止生产,确保水源安全,该案后续执行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处理中。
在系列涉环境保护的案例中,家庭式小作坊作为环境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量虽远不及企业,但小作坊往往技术落后,几乎没有环保配套设备,其危害性不可忽视。
陈某长期租用他人房屋收购废旧塑料制品,再加工予以出售,塑料制品在生产过程中,对水源、空气、土地均造成污染,且部分塑料制品在制作时,释放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市环保局在做出停止生产处罚决定之后,法院当即对该生产地的所有塑料制品予以了清理腾退。并定期对该塑料制品点进行回查,防止其死灰复燃。
对可能造成污染的源头,采取高压打击态势,对已经造成环境污染的涉事企业更是绝不手软。
阆中市金沙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长期超标排放污染物,导致水源地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我院在受理了该行政处罚执行申请后,立即成立专案组,采取专人专案的模式,迫使阆中市金沙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停止生产,详细整改,并主动缴纳排污罚款5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