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顺法宣)随着医疗纠纷案件的日益增多,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在调解医疗纠纷、缓和医患关系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工作中,顺庆区法院积极与全省首家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南充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工作衔接,探索“医责险+医调委”方式化解医疗纠纷。近日,通过委派特邀调解员,又成功调解一起医患纠纷。
2016年6月5日,患者郑某到南充某医疗美容门诊部做综合隆鼻术,术后恢复期时感觉鼻根向左侧歪斜,要求医方进行手术修复;经过前后四次隆鼻及调整修复术后,医患双方发生争议,协调无果。后郑某起诉该医疗美容门诊部至顺庆区人民法院。
法院在立案前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委托给特邀调解员、医调委工作人员黄荻涯、辛志晓公开进行调解。第一次调解过程中,医患双方对手术及其效果的认知差异较大,导致患方提出的赔偿金额医方不能认同。鉴于此种情况,在第二次调解时,调解员先通过“背靠背”方式,分别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再进行面对面交流,耐心讲解涉及到的医学事实、法律条款。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断缩小双方对手术及其效果的认知差异,最终促成医患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达到了医患双方共同满意的处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