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庞鸿)2017年以来,嘉陵法院始终坚持四个结合,全力攻坚执行难,取得显著成效。
目标考核与逗硬奖惩相结合。在对执行案件的执结率、信访率、执行期限、执行效果等实行目标考核的基础上,对因工作成绩突出或运用新的执行方法作为典型进行推广的,予以相应奖励。
当事人提供线索与法院积极调查相结合。案件执行时,分别向申请执行人说明提供财产线索的必要性和向被执行人发放财产申报表,要求当事人对执行财产情况进行申报,并提供相关的财产线索,同时,法院依职权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清查力度,对被执行人隐匿不报甚至转移、抽逃财产的,依法给予惩处。
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对不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在依法强制执行的基础上,突出说服教育,坚持以理服人、以情动人。
重点执行积案与强化新收案件执行相结合。成立执行积案清理小组,实行分类管理、专项监督的管理机制,同时用足用活各种措施,强化新收案件的执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