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杨军 文/图)11月21日下午,遂宁市安居区法院出动10余名执行干警,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的监督见证下,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顺利对安居区大安乡一涉案房屋进行了强制腾退。
原告遂宁市安居区大安老君宫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诉被告郑某贵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由安居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郑某贵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停止对原告管委会老君宫房产的侵权行为并排除妨害,即将老君宫纪念堂、厨房及住宿楼等房产交还管委会管理、使用。因被执行人郑某贵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管委会于2017年 7月19日申请强制执行。受理该案后,安居区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在多次接到腾房通知后仍未自动履行义务。
案件执行过程中,在承办法官杨军多次实地调查走访的基础上,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阳本军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订了详尽完善的强制执行预案,对人员分工、安全风险防范、规范执法和现场普法等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11月21日下午2时许,该院启动了强制执行方案,执行干警及当地综治办干部等20余人进入现场,正式实施强制腾退工作。执行人员有序地开展警戒防卫、财物清点、无关人员劝离等工作。经过2个多小时的搬迁,最终将涉案房屋腾退。
分管领导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利表示,下一步,该院将集全院之力,依法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以高压态势全面依法惩戒、打击规避、逃避、抗拒执行行为,确保实现“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各项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