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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中院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
时间:2017-12-18 10:09:16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王卫 文/图)12月14日,巴中中院与巴中市司法局签署了《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合作备忘录》,就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巴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文昌,巴中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均益参加签字仪式。
  

《合作备忘录》旨在发挥公证在民商事领域纠纷分流化解的职能,优化区域司法资源配置,降低司法成本,为人民群众开辟多元化、便捷式的法律服务畅通渠道,为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合作备忘录》从司法调解、调查取证、司法送达、财产证据保全、执行等方面全面推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
签字仪式后,徐文昌强调,巴中中院作为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中院之一,全院干警要高度重视,加强与司法局的合作,全面贯彻落实,并要出成绩、出经验、出实效。

就如何推动落实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取得成效。徐文昌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重要意义。他指出,该项工作是落实十八大、十九大提出的“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一项改革举措,怎样来推动这项工作,要分别从法院的性质和公证机构的性质来理解。公证机构具有权威性和纠纷预防功能,是司法审判的补充。公证机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是公证机构助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和内容。在司法环节中引入公证职能,有利于整合资源,缓解纠纷矛盾,提升司法效率,降低司法成本,方便群众快速实现其合法权益。同时,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全院干警在推动这项工作时,有胆识、有魄力、有担当。二是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作为一项改革举措,要高度重视细节,要将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果。首先要迅速建立诉讼与公证对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次要迅速建成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平台。及时出台工作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同时,要将公证咨询、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平台、司法救助平台融合。最后要迅速将人员落实到位实现对接中心运转。要选派优秀的、具有工作经验的公证人员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实现对接中心的有效运转。三是全力以赴推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作为一项改革举措的落地落实,真正把法制建设工作推上新台阶。要将法律文书送达程序与公证工作的程序有机衔接,要将信息技术手段与公证工作的程序有机衔接,要将企业个人信用与公证工作的程序有机衔接。通过与这些工作的衔接,将司法辅助工作提升一个台阶,以期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司法公信。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长霖、党组成员、副院长文达,市司法局副调研员高玉蓉,市中院和市司法局其他相关同志参加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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