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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水养鱼”巧执行 “和谐双赢”促发展
时间:2017-12-29 17:19:49  来源:

 

本网讯(张炯、张可)近年来,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针对“涉农”企业特点,统筹兼顾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创新执行思维与方式,“放水养鱼”,取得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 “双赢”。日前,市委政法委罗之琼常务副书记在来恩阳调研政法工作如何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课题时对此予以充分肯定。
“涉农”企业具有投入大、见效慢的特点,被执行人巴中市恩阳区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就是如此。2016年2月至2016年4月期间,该公司多次在恩阳区茶坝加油站购买柴油,因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无力支付欠款。经法院判决,由现代农业公司给付加油站欠款20余万元。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经过多次实地走访、调查,得知该公司属于政府主导、企业自主、农户参与的经营模式,前期资金投入巨大,上百余户老百姓将土地流转给该公司,尚有大量土地流转费未向老百姓支付,如采取常规的执行措施,将被执行企业纳入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必然会使企业的信用等级降低,导致资金运转不畅,甚至引发不稳定事件发生。为此,执行法官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最终申请执行人看到了该企业的发展前景,并对执行法官“放水养鱼”方案予以认可,从而与被执行人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
据统计,2017年该院以“放水养鱼”方式办理了8起执行案件,既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为企业争取了发展的时间和机会,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切实促进了新区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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