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廖婷)1月9日,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赵勇,执行局综合处处长胡旭东一行到旌阳区法院调研执行工作,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莫代玲,执行局副局长高正,旌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春林,党组成员杨天萍,执行局局长王缨以及有关同志参加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旌阳区法院院长杨春林汇报了2017年度该院执行工作总体情况和各项质效指标完成情况,重点介绍了该院创新构建的“三分三定三强化”执行改革模式,即在执行体制和机制上实行“分权”、“分流”、“分段”,在机构人员配置和执行流程上进行“定岗”、“定员”、“定时”,在执行保障上做到“强化警务支持”、“强化装备保障”、“强化执行监督”,从而形成以执行权与裁决权相互制约为基础,以案件繁简分流为重心,以分段集约执行为手段,以警务和装备保障为支撑,以多元化监督为保障的执行改革系统集成;同时详细介绍了该院推行履行义务告知制度、探索“执行和警务一体化”办案模式、执行案件社会认领机制、建立悬赏执行制度、推出“执行悬赏保险”、为失信被执行人定制手机失信彩铃、建设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加强房屋腾退案件执行力度以及建立立案、审判、执行协同衔接机制等九大方面的创新举措及取得的成效。
听取汇报后,省高院赵勇局长对旌阳区法院执行工作充分肯定,高度评价旌阳区法院主动担当作为、创新执行举措的做法和成效,认为对执行工作重视到位,思考深入,措施得力,改革方向符合执行改革总体要求,特别是对执行队伍的配置强,执行团队设置科学,希望旌阳区法院积极探索,多出亮点,多出经验,为全省执行工作贡献旌阳智慧。
同时,赵勇局长对下一步执行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构建执行大格局,以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为总体目标,不断深化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协调推进“网格员”制度,与上级法院提出的要求保持同频共振;二是加强执行监督,强化院庭领导监督职能,抓好案件流程管理,进一步规范“终本”案件程序,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三是深化执行改革,积极探索符合实际、操作性强、富有成效的改革制度并在工作中努力将制度转化为成效,将成效上升为经验,最终全面推广;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在配齐配强执行队伍的同时着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改进思想作风,充实专业知识,提高法院执行人员的办案水平和工作能力。